我的2025上半年书评
近一个月没怎么看,原打算把手头从回家就闲翻随后辗转跟我一路也没看完的《围城》翻完冲一下毫不重要的KPI,可一直没动力。加上耳石症复发,每天晕乎乎。上周去Costco晕到匆匆出来坐一会儿,而且还是扶着旁人的桌子和推车挪到我们的位置的。看上去像瞎的。美国人对这种景况的好奇心略轻微,但为了做实这一猜想,我愣是没玩手机以表配合。后转念一想,眼镜也是说不通,只能勉强算OOTD的一部分了。
今天趁不是那么晕,自己把头发剪了。直到出发那天,家里还在催我俩去理发。催不动。我是理发店PTSD(说来话长),我老公倚赖他的休斯顿Allen,可惜到店得知Allen也去休假了。无奈换了我并不知晓但擅自断言的Allen的弟弟,我自认为相似度将近80%,并且觉得他应该叫Barren。我老公并不赞同。
我觉得Barren手艺也不错。我老公也不赞同。
随后懒懒整理了一下书评,略长,但不太想改,就这样也挺好~
1,奥德赛
作者 荷马
相较于上部《伊利亚特》恍若《三国演义》一般宏伟的战争史诗的阅读体验,下部《奥德赛》让我如读《西游记》那样爱不释手。
据说《伊利亚特》创作于荷马的青年时期,《奥德赛》则创作于晚年。文风确实不太相似,后者更纯熟。我确实也更偏爱后部,原因有二。
一是故事框架。《奥德赛》全诗讲述奥德修斯在伊利昂战争结束之后历经十年漂泊,终返家园的故事。但作者的安排很是巧妙。先借奥林波斯众神之口引出,有个英雄遭受的苦难已足够多,该让他回家了。之后花开两朵,各表一只。一条线索是在奥德修斯家里,向奥德修斯的妻子佩涅洛佩求婚的人们每天饮宴,耗费他的家财,佩涅洛佩势单力薄,无法摆脱求婚人的纠缠;奥德修斯的儿子愤恨求婚人的胡作非为,遂在雅典娜女神的感示下外出探询父亲的音讯。另一条线索是,神女卡吕普索得知神明们的决定后,放奥德修斯回家,而此时奥德修斯已被女神困了七年了。之后奥德修斯在回家途中遇风暴,落难费埃克斯人的国土,并在费埃克斯人的帮助下返抵故乡。特勒马科斯探询父讯归来,两条线索汇合,父子见面,一起报复求婚人。至于奥德修斯之前的遭遇是一点一点拼凑出来的。比如借由歌者的歌唱、奥德修斯的儿子特勒马科斯拜访父亲昔日战友、以及奥德修斯在不同场合对不同人讲述自己的遭遇,我们才慢慢了解到《伊利亚特》之后的故事和奥德修斯这十年的遭遇,这个写法已经非常现代了。围绕着一个人物展开,整个叙述有张有弛,有起有伏,详略相间。不敢相信当时的史诗叙事已达到这么高的水平。
第二点很吸引我的是故事着实引人入胜。奥德修斯力战独眼巨兽波吕斐摩斯;艾奥利埃岛国王赠送的西风口袋被同行人误以为是财富,私自打开导致船遇风浪;能把人变成猪的诡异女神基尔克;奥德修斯勇闯地府问前路;塞壬魅惑的歌声;以及有十二只脚、六个脑袋、牙齿三层的怪物斯库拉和能吞吸海水的卡律布狄斯。是不是很像《西游记》。据说诺兰的电影已经在拍了,好期待!
结尾是预言家给奥德修斯的预言,他还没完成,想必接下来的路上也很坎坷。预言是这样的:
他要我前往无数的人间城市漫游,
手里拿着一支适合于划用的船桨,
直到我找到这样的部落,那里的人们
未见过大海,不知道食用搀盐的食物,
也从未见过涂抹了枣红颜色的船只,
和合手的船桨,那是船只飞行的翅膀。
他还告诉我明显的象征,我不隐瞒你。
当有一位行路人与我相遇于道途,
称我健壮的肩头的船桨是扬谷的大铲,
他吩咐我这时要把船桨插进地里,
向大神波塞冬敬献各种美好的祭品,
一头公羊、一头公牛和一头公猪,
然后返家园,奉献丰盛的百牲祭礼,
给掌管广阔天宇的全体不死的众神明,
一个个按照次序,死亡将会从海上
平静地降临于我,让我在安宁之中
享受高龄,了却残年,我的人民
也会享福祉,他说这一切定会实现。
2,The Magic of Thinking Big
By David J. Schwartz
一本和我阅读偏好截然相反的书——成功学。
这本1959年出版的古早成功学著作,在Goodreads获得将近十万人打出4.3高分,说明在几代美国人心中,它还是有一定分量的。我阅读完觉得有些地方还是很值得借鉴的。比如,
积极的心理暗示对个人工作和生活的影响。Belief, strong belief, triggers the mind to figure ways and means and how-to. And believing you can succeed makes others place confidence in you.而如果一开始就不相信自己,八成也是失败的。The "Okay-I'll-give-it-a-try-but-I-don't-think-it-will-work"attitude produces failures.
克服恐惧最好的方法是行动。Action cures fear.
反复回忆不开心的事情是会加深记忆的。A person can make a mental monster out of almost any unpleasant happening。Don't build mental monsters.
有个方法也是我曾经遇到坎坷时尝试过的,我觉得很受益——就是睡前列三件今天治愈我的小事情。Just before you go to sleep, deposit good thoughts in your memory bank. Count your blessings. Recall the many good things you have to be thankful for。
以及现在所说的配得感。To be important, we must think we are important, really think so; then others will think so too.
还有关于与人交往切勿苛求完美。这点我深表赞同,我是个很愿意苛求完美的人,很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就默默认为某个人和我不是一路人,进而疏远。1,Recognize the fact that no person is perfect. 2,Recognize the fact that the other fellow has a right to be diferent. 3,Don‘t be a reformer. Put a little more "live and let live" into your philosophy. Most people intensely dislike being told “you're wrong." You have a right to your own opinion, but sometimes it's better to keep it to yourself。
总之,我把它看作一本性格自省和情绪管理的读物,它也发挥了相应的作用。阅读过程也是积极愉悦的。但本质上“成功”确实和我的人生信条不太相符。尤其是近些年年岁渐长,我深爱自己这平庸可能看起来略显乏味的生活,觉得“土拨鼠的生活”对我而言是梦寐以求的(我的愿望就是明天和今天一样,没什么大事发生,读了几页书,睡个安稳觉,家人都身体健康)。这个和书中对“平庸”的排斥是相悖的。而且我私以为,现在的职场确实和这本书出版时的职场不太一样了。这本书旨在教你如果成为一名成功的销售(话说美国五六十年代为什么那么多salesman啊,以及这本和《推销员之死》一起看,效果真得是拉满了),所以交朋友这个概念在书中是很积极的。比如书中列出的几点保持思维活跃的技巧中,持续交新朋友是很重要的。但现在,职场和朋友对大多社畜来说,是完全两个概念。还有过度崇尚“社会”的价值。“社会”这个词在我看来就很过时,Real education, the kind worth investing in, is that which develops and cultivates your mind.这种社会教你做人的想法是不是很爹。还有对退休的排斥,The "do nothing but eat, sleep, and rock" attitude is the poison-yourself-fast form of retirement.天呐,提前退休是什么神仙生活啊,怎么能说是有毒。
所以总而言之,对像我这样摆烂的人来说,成功学功效不大。没救了哈哈哈。
3,锌皮娃娃兵
作者 阿列克谢耶维奇
“我在军医院里看见,一个俄罗斯姑娘把一个绒布小熊放在阿富汗男孩的床上。他用牙叼着玩具在玩、在微笑,他的两条胳膊都没有了。有人把他母亲的话译给我听:‘是你们俄国人开枪打的。’又问:‘你有孩子吗?是男孩还是女孩?’我怎么也无法弄明白,在她的话里,更多的是恐惧还是宽恕。”一如既往,阿列克谢耶维奇看见的,或者说听见的,不是历史,不是战争,是人。
1979年12月苏军入侵阿富汗,所谓的投入“有限人数”即可解决问题并没有实现,苏方陷入阿富汗游击战十年,每年参战人数多达十一万人,先后共有一百五十多万官兵在阿富汗作战,直至1989年2月撤军前夕止。而这一百多万官兵中大都是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们被称为“娃娃兵”。自动地、被迫地上了战场,不幸牺牲,草草装进锌皮棺材,钉死,便送还了母亲。尸身不全是常有的现象,为了让棺材的重量看似合理,经常铲几铲子黄沙,反正家属是不能开棺的。
战争的残酷我们是看得到的。一位退伍老兵说,子弹射进人体时,你可以听得见,如同轻轻的击水声。这声音你忘不掉,也不会和任何别的声音混淆;对一个工程兵而言,他到底要如何走出现实的梦魇——炮弹落在路边和草丛里,散成扇面的样子,车上有五个士兵和一个上尉。我和那位上尉在一起度过了几个夜晚,吸烟,谈心……他们一个完整的也没剩下⋯⋯我们一边走,一边收集⋯•⋯脑袋上沾满尘土,干瘪得就像没有骨头……收集了六箱子,分开装着,以便给每个家里都能分别运送回去一些……两条腿从腰部以下被截的人羡慕只从膝盖以下截肢的人;母亲日夜跪在坟前,问每一朵小花、每一条根须、每一枝草茎,“你从哪里来?你是从他那里来的吗?是从我的儿子那里来的吗?”
战争的意义我们看不到。报上写的是:我们的士兵们在阿富汗筑桥、种树、修友谊林荫路,我国的医务人员在为阿富汗妇女婴儿治病。但人们早已习惯于生活在二维之中——报纸与书籍中讲的是一套,生活中完全是另外一套。街上四肢不健全的坐轮椅的退伍军人越来越多,他们还没长大,一生就结束了。阿富汗本地商店倒是很繁荣,从女士牛仔裤、化妆品到牛奶零食、以及军弹药子弹明码标价、应有尽有。传说子弹在沸水滚两个小时就没有杀伤力了,卖了换吃的。有人把阵亡战友的自动步枪卖了八万阿币,换了两台录音机,几条女牛仔裤。俄罗斯街头的商店也逐渐上新了阿富汗紫羔羊皮短大衣,据说锌皮棺材运这些最便利,顺便也能运毒品。
政府开始逃避,对此次战争讳莫如深。拿着勋章归来的英雄被人指指点点,叫“杀人犯”,因为他们在阿富汗屠杀平民。可是英雄困惑了,“如果这场战争是错误,那么请把我的腿,我的两条腿,都还给我!”一位丧失独子的母亲质问作者,“如果信了您的话,那么我培养的不是英雄,而是杀人犯,是侵略者。这是怎么一回事呀?我们的儿子们,受了致命重伤时,让手榴弹在自己的胸口爆炸,为了不玷污苏联士兵的荣誉,或者扑在手榴弹上,为了拯救自己的战友,他们这种大无畏的精神难道是骗人?”
所以,这场战争到底算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伊万•卡拉马佐夫说:“野兽永远不会像人那么凶残,凶残得那么巧妙,又那么艺术。”斯拉夫民族生于苦难,也善于制造苦难,甚至崇尚苦难。但他们在苦难中规避真实,逃脱反思。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当我们讲真话时,它总像是谎言?为什么宣布新生活时,我们总要使大地布满尸体?为什么谈论光明未来时,我们总要夹杂着种种威胁?”可是没有人能回答。
4,The Dutch House
By Ann Patchett
一个很轻松温暖的故事。
Danny出生在一栋大到离谱的房子里——The Dutch House,因豪宅的原主人是荷兰人而得名。家里最疼他的是姐姐Maeve,其次是两个佣人Sandy和Jocelyn ,再就是话极少的爸爸。Danny的妈妈是在他三岁的时候离开的,因为她极度厌恶这个房子。
大概在他七岁,爸爸带了一个阿姨——Andrea来做客,再然后就结婚了,Andrea还给他带了两个妹妹。Andrea不好相处,但倒是也不为难他们。不过三年之后,很突然地,爸爸因心脏病离世。Danny和姐姐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叙述故事的过程中现实和回忆穿插进行,所以纵使没什么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紧张剧情,但丝毫不会无趣,可读性很强。
5,Light in August
By William Faulkner
看完的感觉就一个词——高级!无论是结构设计,还是人物描写,故事叙述的方式,都很高级。
故事开始于未婚怀孕的少女Lena,千里寻夫,徒步从阿拉巴马走到密西西比。当她到达Jefferson 小镇后,打听到爱人在某个木材厂便找了过去。当时正是周末,厂区只有Bunch先生一人在工作,其他工人乃至整个镇子的人都去看一场大火了。Lena去了才发现,大家可能是误把她要找的Burch听成了Bunch。Bunch听着这个女孩的故事,不忍心戳破她大抵是被那个男人甩了的事实。心疼,及至一见钟情。Bunch开始转移注意力,希望她能看开一点。两人自然而然聊起了背后冲天的大火。那是一座庄园,庄园女主人被杀,之后凶手又放了火。接着聊到木材厂有两个工人住在庄园后花园的平房,这两个人可能是凶手,因为他们在案发之后不见踪影。一个叫Christmas ,一个叫Brown。再随口说了几句这两个人的故事。女孩突然问,那个Brown嘴角是不是有道疤。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找到了。
有目击者在现场看到了Brown。不费多少力气,警察便抓到了他。他一口咬定是Christmas杀人,这样的甩锅操作警察也是见多了,并不相信。直到他爆出Christmas其实是个黑人。这基本就定案了。一个黑人,假装白人,和庄园主人又有扯不清的情感纠葛,事发之后还消失了,不是他能是谁。
一个女孩和一场本意与她无关的凶杀案,就这样,洋洋洒洒,扯出来一幅二十世纪初美国南方众生相。福克纳一直很喜欢着眼于南方,但他也决不止于南方。这片土地上的朴实、无畏与绝望、冷漠交织揉杂,靠着凶杀案吸引读者,福克纳给我们呈现出来的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以及历史缓慢离去留下的并未消散的印迹。
而且福克纳的作品极有风格,意识流的写法很是飘逸,但又不离中心。带着南方挽歌的悲剧色彩,人物都很孤独。He thought that it was loneliness which he was trying to escape and not himself. 语言自然也是极美的,只是对我而言,阅读有一定的难度。不过也不影响我喜欢他的作品。马尔克斯曾说,“旅途并不漫长,我一边不停地抽烟,一边重新阅读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福克纳是我最忠实的保护神。”确实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能看到一些马尔克斯的痕迹,他应该是真得爱福克纳。感觉自己喜欢的作家都串起来了。
6,百年孤独
作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多年以后,面对戈雅的《1808 年5 月3 日夜枪杀起义者》,你是否会想起留下十七块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
不可否认,能成为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一本是有原因的。我疯狂地爱上了这个故事,很轻易地。马孔多热瘴潮湿的气候,与世隔绝的人们完全不得知外界的变化,中世纪的炼金术巫术在这里得以延续,营造出亦真亦幻的魔幻意境。一栋靠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妻子乌尔苏拉亲手建成的大宅子,还没推开门就能隐约闻到牛至的香味,满院子的玫瑰和海棠肆意疯长。家族几代人在这里宿命般地轮回,奥雷里亚诺们走不出屋子,何塞•阿尔卡蒂奥们不得善终,直到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男孩出生,这个家族的命运才算终结。红蚂蚁离开千疮百孔的地基,穿过花园,沿着扶栏爬过已蒙上土色的秋海棠,一直侵入到家中深处。最后一丝布恩迪亚的痕迹被自然掩盖。
我喜欢马尔克斯关于“故乡”的阐述——只要没有死人埋在地下,你就不属于这个地方。普鲁邓希奥的鬼魂之所以能再一次找到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因为马孔多有了第一个死去的人——梅尔基亚德斯,马孔多这块对亡灵来说的未知之地,第一次被标出。
进而我也很喜欢书里的亡灵。死去多年的普鲁邓希奥会变老,他的头发全白了,并在死去的岁月里对活人开始强烈地怀念,对存在于死亡之中的另一种死亡的迫近又是如此惧怕,最终对他最大的冤家对头萌生出眷恋。而梅尔基亚德斯是不是死于新加坡的沙滩就不得而知了,在他生前密闭的房间里,时间不再是线性的,每天都是星期一,梅尔基亚德斯安静的陪伴着,陪伴着看得见他的一个个布恩迪亚后代,哪怕连尘埃也挤不进去。
在《百年孤独》里活着的人倒像是某种定义里的“死去”。男人们年轻时躁动着,愤怒着,疯狂着,老了之后无一例外沉入孤独,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都关进宿命的房门,彷佛这孤独是花尽了半生力气才才找到的。女人们如幽灵一般在家里游荡,阿玛兰妲变得漠然,枯萎的内心深处萌生出经岁月淘洗后的纯净幽怨,只一味绣着自己的寿衣,等最后一针绣完便可以死去。一百多岁的乌尔苏拉在晚年无法穿透的孤独中,不愿归咎于自己老年蹒跚的步履、视物模糊的翳障,而是怪罪于某种她说不清的东西——模糊地想象为时代的逐渐衰败。“如今的日子不比从前了。”她常这么说,感到失去了对日常现实的把握。等雨停便可以死去。丽贝卡不肯离开飘荡着何塞•阿尔卡蒂奥死去火药味的破旧房子,她曾经在泥土的味道中,在皮埃特罗•克雷斯皮芬芳的书信里,在丈夫如狂风暴雨的床榻上徒劳地寻寻觅觅,最终却在有死亡味道的空间找到安宁。在这味道里,记忆因思绪无情的力量化为实体,如同活人一般在幽闭的房间里游荡。
马尔克斯的文字太美了!当然,也得益于译者的文学功底和翻译技巧。数次被文字打动,想要落泪。而且,谁说这个故事晦涩难懂、人物关系复杂的,明明就很好分清,极好阅读的。不过书里有几处人物关系翻译错了,比如奥雷里亚诺第二和17个奥雷里亚诺不是堂兄弟,美人儿蕾梅黛丝是阿玛兰妲的侄孙女,不是侄女,但不影响理解,应该都能懂。同时,也很推荐剧版,味儿很正。
7,Art That Changed The World
DK出品的丛书,非常精美。
欧洲大陆最早的艺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万年,位于法国Lascaux Cave的洞穴壁画。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书籍大概分为:史前文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与拜占庭,文艺复兴,巴洛克,新古典,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等几个部分,我对文艺复兴到二十世纪初的表现主义这段时间比较感兴趣,所以着重看了这一段。
整体看下来呢,其实是有点难的。原本我还自认为这几年也了解了不少,怎么地也得有一半能看懂吧,但实际也就百分之二十,顶多三十。总体难度有三,第一是艺术类英文书籍阅读的通识性难度,词汇。阅读小说类书籍可以根据上下文猜不认识的词,基本也能猜个大概,但艺术类的书中多是比较高级的表情绪的名字、形容词,会造成阅读障碍,除此之外,人名、地名、事件名也得查(这可能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的理解还是在依赖中文)。第二个难度是,这是一本概述书,每个艺术风格,哪怕跨度两三百年,也就浓缩在十几页纸里,也是我上面所提到的,如果基于更厚的知识储备看会更好。或者用来当工具书,查找某位艺术家所处年代,或者横向比较同时期的几位艺术家。难度三是我不太擅长通过书来记画家和作品,很多过目就忘,几遍都记不住。我更喜欢先去美术馆,看到喜欢的回来查资料。事实是这个方法确实有效。书中有些不算世人皆知的画家,我都是在看画的过程中知晓的。所以,我可能需要多积累几年再回头看这本。
但是,哪怕你了解得不多,甚至完全搞不清楚什么是巴洛克,这本书也是很值得入手的。因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我记得丹青老师提过他买的一些画册,他也看不懂写了些什么,甚至有些根本不是英文,但他还是看得入迷。我能懂。相信爱艺术的朋友都懂。总之,这是一本很值得入手的书,它的精美程度足够充盈你某个周末的午后。因为艺术实在是太美了!
8,Age of Ambition
By Evan Osnos
Evan Osnos第一次去北京是1996年。再去就是2005年了,而这一呆就是八年整。他几乎见证了中国最喷薄发展的几年,借由这双游客的眼睛,北京,这座东方古城,彷佛镀金时代盖茨比眼中的纽约,熠熠生辉——always the city seen for the first time, in its first wild promise of all the mystery and the beauty in the world。
很巧,这也是我的青春时代。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热衷时政和社会热点的人,也一向对别人的“热情”敬而远之,年轻时也如此——自顾自忙着体验、忙着爱情、忙着犯错。书中提到的大大小小的人和事,对我而言,似有似无,仅剩一些大概的记忆,除了某些不可言说的大事件。所以这是很奇妙的阅读体验——我看着一个过客,用着一种冲撞的语言,写出来本属于我,或者说我们的陌生的故事。
Evan Osnos是个很平和的人,比我想象中要更了解中国文化,更冷静,也很柔和。他爱住胡同,爱跟老大爷们聊天。从人民大会堂到山东偏远农村,采访了无数的大人物、小人物,我看得过程会有些困惑,我是不是太不够了解自己的来处,所以意外得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最触动的是一个叫Michael的男生,Michael 是他给自己起的英文名字。他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农村家庭,在大二时接触到了疯狂英语,彷佛找到了自己的命定事业。毅然退学,靠着打零工来供自己在疯狂英语上课。他对英语、对李阳都很疯狂,立誓改变整个中国的英语教育体系。后来他不顾父母反对,借高利贷在深圳开办自己的英文培训班。过了两年吧,他邀请作者到自己老家,当时他跟父母挤在一套老破小,培训班已经失败了还欠了债,但墙上还贴着李阳的海报。不过Michael 告诉作者,他已经不喜欢李阳了,他觉得这个人夸夸其谈,毫无实物(当时李阳的家暴新闻也是沸沸扬扬)。父母给他在老家买了个期房,Michael带作者去工地看了看。他强调,中国二线城市的发展潜力是很大的。但同时也忿忿,小地方人不行,学英语的意识完全不对,也没追求,他还是要回大城市的。
又是几年,Michael果真去了北京。他带作者辗转来到自己租的房子,280块钱一个床位,房间一共九个人。他们尽量不出声地进出,怕影响倒夜班的人休息。出来之后Michael 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窘境,不住地说,他是不可能永远住在这里的,这里在扼杀他的生命和事业。说到事业,他想出书,关于英文培训的书,没有人比他更懂英文教育。但惨遭出版社推稿,Michael 把这理解为出版社想窃取他的成果自己发表。后来他主动聊到小时候的故事,那时的父亲是煤矿工人,好似刀口舔血地换取微薄收入,不少工友都死在了井里。Michael 问道,Why should I be like everyone else, just because I was born to a poor family?
我不想用“唏嘘”来形容Michael ,他像盖茨比,想徒手扒上极速向前的时代列车,无数次设想自己功成名就、万人景仰的画面,而且成功似乎离他也不遥远,为此他甚至可以主动学会忽视现状、忽视他人的看法甚至是嘲讽。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卡在通往成功的半途。Evan Osnos觉得Michael 很像John Steinbeck笔下象征Tom Joad 宿命的乌龟——
A land turtle navigates through a dry patch of ground toward a slanted highway embankment full of oat beards and foxtails. Resolute and unswerving, the turtle fights its way up the slope to the highway and begins to cross the hot pavement. A speeding car swerves onto the shoulder to avoid the turtle. Moments later, a truck purposefully clips the shell of the turtle, sending it spinning to the side of the highway, landing on its back. Eventually, the turtle rights itself, crawls down the embankment, and continues on its way.
最后,Michael问Evan,用英语应该怎么形容他这类人。Evan还在思考的时候,Maichael提供了一个答案——Low Society 。
Evan表示自己好像也不知道特别贴切的词。过了一会儿,他说,应该是Aspiring middle class。Michael 请求Evan把这个词写在纸上,然后小心翼翼叠好,揣进了口袋。
9,Anne Frank 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
By Anne Frank
多希望这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少女日记!
1942年,虽年仅十三岁但安妮也能感知到犹太人处境之日益艰险。爸爸在秘密筹备多日之后,下定决心带着妈妈、安妮和比安妮大三岁的姐姐Margot躲到自己办公楼的秘密隔间。这是一栋两层加阁楼的建筑,二楼书柜后边有道门,进去之后有床有书桌,也有简易的厨房和卫生间。在Anne一家住进去不久,Mr Van Daan一家三口也搬了进去。随后牙医Mr Dussel也被收留。就这样,八个人挤在这一方小天地,一待就是两年。期间,爸爸的几位好友兼同事会时常给他们送食物和外边的信息。楼下的办公区每天正常打卡,上班时间段大家在楼上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等楼下工作人员午餐休息和晚上下班后,他们便可以自由活动。当然不能出这栋建筑,甚至不能把窗帘拉开。
安妮是个活泼好动爱聊天的女孩,每日摩肩接踵的相处,难免有矛盾。安妮在日记里自然抱怨不少,和无数同龄的女孩一样,抱怨大人的无趣、妈妈不理解自己、和Mr Dussel抢书桌等等日常琐事。他们有台收音机,晚上会躲在爸爸曾经的办公室里偷听,希望能找到胜利的蛛丝马迹。但政治并不是安妮关注的重点,不是说她不想听到好消息,只是她远远不到反感现在居住环境的程度。和被运送走的好朋友们比起来,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安妮非常善良。
而且她的爱好可太多了。她爱读书,尤其爱历史,画家、诗人、艺术等等方面的历史她都爱,其次喜欢古希腊和罗马神话。还爱做family tree,各国皇室的家族成员她如数家珍。最讨厌地理和数学。最爱最爱的是写作。但安妮觉得写作并非爱好,这是她为之向往的毕生事业——她想当一名记者兼作家。并立志要活出和妈妈完全不同的人生,那样的人生里除了丈夫和孩子,还应该有值得为之奉献的事业和精神力量。I can shake off everything if I write, my sorrows disappear, my courage is reborn. But, and that is the great question, will I ever be able to write anything great, will I ever become a journalist or a writer? I hope so, oh, I hope so very much, for I can recapture everything when I write, my thoughts, my ideals and my fantasies.
最后一篇日记的标注时间是一九四四年八月一号。其实持续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似乎已经触摸到了胜利的痕迹,每天都是好消息,德国人节节败退,盟军势如破竹。大家开始相信阿姆斯特丹的解放就快了,聚在一起设想自由之后的生活。
Just for fun I'm going to tell you each person's first wish, when we are allowed to go outside again. Margot and Mr. Van Daan long more than anything for a hot bath filled to overflowing and want to stay in it for half an hour. Mrs. Van Daan wants most to go and eat cream cakes immediately. Dussel thinks of nothing but seeing Lotje, his wife; Mummy of her cup of coffee; Daddy is going to visit Mr. Vossen first; Peter the town and a cinema, while I should find it so blissful, I shouldn't know where to start! But most of all, I long for a home of our own, to be able to move freely and to have some help with my work again at last, in other words-school.
三天后,秘密基地里的八个人全部被带走。
他们的感觉并没有错,一个月后盟军便攻占了布鲁塞尔。安妮一行应该是这期间被押送上了最后一辆从荷兰发往集中营的火车,这辆车里大概有一千名犹太人。
火车到达奥斯维辛,男女分开,这也是安妮的爸爸Otto Frank最后一次看到家人。同年十月,安妮、姐姐Margot和Mrs. Van Daan 被转送至德国Belsen。与女儿和丈夫的分别给安妮妈妈带来沉重的打击,她拒绝饮食,加之糟糕的处境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妈妈在一九四五年一月去世。姐姐Margot于二月至三月之间病逝,没几天,安妮也去世了。在这期间,与他们共同生活两年的那些朋友们也都相继过世。只有爸爸在奥斯维辛等来了俄国军队,那时是三月。
获救之后Mr Frank回到阿姆斯特丹。一个持续帮助他们的朋友在他们被捕之后又回到秘密基地,她在那里找到了丢落在地上的安妮日记,并把它交给了安妮的爸爸。
I want to go on living even after my death! And therefore I am grateful to God for giving me this gift, this possibility of developing myself and of writing, of expressing all that is in me.安妮一次在日记中这样写道。这本日记从二战之后,在无数个国家无数次地出版,所有人都爱着这个乐观开朗有想法有主见的女孩,可惜她的人生旅程还不到十六年。但我愿意相信,以某种方式,安妮的生命绝没有止步于一九四五年的春天,现在这个女孩,依然活着,她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作家。
10,Moby-Dick
By Herman Melville
好难读的一本书!
一个在海上流浪了很久很久的孤独的人的呓语,说的是关于鲸鱼的一切。
十七世纪,一支英国的捕鲸队到达格陵兰岛,捕鲸这项工作算是正式诞生了。鲸类学(Cetology)在作者所处的十九世纪中期有所发展,但不完善,当时出版的书中不乏错误。作者本人曾有多年航海经验——这也是这本书灵感来源,结合前人著作,详细讲述了鲸鱼的种类、不同种类鲸鱼的生活习性、体型大小等;以及捕鲸的基本常识,比如鱼线材料粗细的选择、鱼叉的尺寸、如何判断鲸鱼轨迹等;当然重中之重是鲸鱼的经济价值,最值钱的是鲸油。鲸油是鲸鱼头骨空腔内藏有的一种蜡状分泌物,是几百年前的贵族女士们不可缺少的化妆品成分,除此之外还可以用来制作蜡烛、保养皮革等。成年抹香鲸最大能达到九十英尺(27米)长,体重高达90吨,这样的一只成年抹香鲸可以产出近两千升的鲸油。当然不同的鲸鱼种类产油量和油价是不一样的,抹香鲸(Sperm Whale)算是最贵之一。座头鲸(Hump-back)在北美海域较常见,也易捕获,但油价不高。鬣鲸(Hyena whale)的唇线向上弯曲,看上去就像在微笑,它往往是抹香鲸的平替,因为它比抹香鲸容易捕获,油价虽便宜但胜在量大。独角鲸(Narwhal)多活动在极地海域,油纯净极贵,但很难遇到。除了鲸油,捕鲸业的收益还来自龙涎香(鲸鱼消化系统所产生)——制作香氛、食用香料;以及鱼骨——用来制作女士塑胸衣等等。至于鲸鱼的肉,并无价值,捕鲸人会吃一顿作为自己荣誉的象征,剩余大多成了鲨鱼的晚餐。
在这无比枯燥的碎碎念和现代人很难接受的残忍中,藏着一桩多年的恩怨情仇。Moby Dick——一只白头抹香鲸,尾鳍右侧有三个洞,远远看到它就好像浮出海面的雪山。船长Ahab 的一条腿多年前被Moby Dick废了,从那以后,他便有了个执念:不管Moby Dick在世界上的哪片海域,一定要找到它,并亲手杀了它。Ahab 无数次设想自己如“圣乔治与龙”中的圣乔治一样,画面定格在他成功刺向Moby Dick那一刻。
作者Herman Melville的写作生涯前期一直没什么波澜,在出海航行了几年之后,他决定以自己海上经历为蓝本,写一本大部头。并发誓,这本如果不成就再也不写了。结果确实是没成。销量很糟糕,甚至有一年只卖了八本。但半个世纪后,大概在二十世纪初,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这部作品,慢慢地它在美国文学史上有了一席之地,甚至很多后来的大师们也深受其影响,比如在书里就很常找到福克纳的影子。现在Moby Dick在美国文学或影视作品中,似乎成了美国精神的象征。和《老人与海》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内核不同,Moby Dick更有一种绝望,命运持续摇摆在生与死之间,是生是死也不是那么重要,但只要活着就不想丢掉那毫无意义的执念,就像最后救下书中“我”的救生艇原本是一具棺材。
Methinks we have hugely mistaken this matter of Life and Death. Methinks that what they call my shadow here on earth is my true substance. Methinks that in looking at things spiritual, we are too much like oysters observing the sun through the water, and thinking that thick water the thinnest of air. Methinks my body is but the lees of my better being. In fact take my body who will, take it I say, it is not me.
11,荒原狼
作者:黑塞
哈里•哈勒尔自称荒原狼。“一只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陌生、野蛮,却又非常胆小的生物”,他胆怯孤独,粗野豪放,急躁不安,思念家乡,无家可归。年轻时他曾想有所作为,做一番高尚而有永恒价值的事业,他富有正义感,具有人道主义思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理想破灭了。他反对互相残杀的战争,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却招来一片诽谤与谩骂;他到处看到庸俗鄙陋之辈、追名逐利之徒,各党各派为私利而倾轧。他深感时代与世界、金钱与权力总是属于平庸而渺小的人,真正的人却一无所有。社会上道德沦丧、文化堕落,什么东西都发出一股腐朽的臭味。荒原狼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在他看来,周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他幻想着自己是堂吉诃德,“我的生活如此艰难,如此疯狂,但我以往常常是高尚的堂吉诃德,在荣誉与舒适、英雄气概与理智之间我总是选择前者”。
黑塞想写的是如哈勒尔一般整整一代人的精神困境。宗教、祖国、家庭、幸福所有的美好都失去了价值,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只有陌生人。这一代人内心无限自主地屈从于小市民的生活——地板蜡的香味、松节油的余味和清扫的树叶味混杂在一起,这种混杂的香味代表了小康人家的干净、周到,但同时又憎恨小市民,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秩序。悲观、痛苦、天生的“自杀者”。时刻渴望拯救,时刻准备自杀。看不见有逃脱这可怕的结局的出路。“今天,在绝望与胆怯之间的斗争中,如果胆怯战胜了绝望,那么明天绝望会重新站在我的面前,而且天天如此,并且由于自我蔑视,绝望会更大”。
很短的一本书,没什么故事情节,但也好精彩,尤其是最后一段“魔剧院”。黑塞认为灵魂何止“人”“狼”两种,应该是无数种,具象成棋子,拿出来下一盘好棋,让他们互相厮杀、相爱、怨恨。拍手叫好啊,绝不亚于乔伊斯的精彩程度。
12,The Handmaid’s Tale
By Margaret Atwood
应该都看过剧,所以我就不啰嗦剧情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这本书居然出版于1985年。当时作者人在东德,对美苏两种不同意识形态其实都不看好,于是就构思了这个有些惊悚又有些科幻的政治故事。灵感来自圣经中Jacob和他两个妻子Rachel和Leah的故事,Rachel和Leah每个人分别有一个使女,所以这是一个一男四女两个儿子的家庭,儿子是使女所出,但归妻子所有。
And when Rachel saw that she bare Jacob no children, Rachel envied her sister; and said unto Jacob, Give me children, or else I die.
And Jacob's anger was kindled against Rachel; and he said, Am I in God's stead, who hath withheld from thee the fruit of the womb?
And she said, Behold my maid Bilhah, go in unto her, and she shall bear upon my knees, that I may also have children by her.
— Genesis 30:1-3
可以看出这个故事的构架和创世纪中的故事是很像的。
电视剧我看了四季,后边就没再追了。书停在了女主怀孕、可能要被秘密运走。算是一个开放式结局,很适合继续构思。第一季改动不是特别多,还去掉了书中一些现在看起来有点年代感的小细节,比如书籍备份在CD里等等,呈现出来的氛围和妆造也都很对,所以没有在浪费这个好故事。我后边之所以没再追是总感觉出品方想赚钱不想收尾,拖拖拉拉的,已经没兴趣了。但书本身确实是不错的,读起来也不难,很推荐。
13,最后的见证者
作者 阿列克谢耶维奇
我的最后一本阿列克谢耶维奇了,很舍不得。
一百零一位在战争中失去童年的孩子,但采访的时间他们早已年近花甲,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有的已经退休,过着含饴弄孙的平凡幸福的日子;有的半生无法建立一段亲密关系,独自一人承受这段回忆。不管怎样,当年他们都是孩子,有的四岁,有的十二岁。四岁的说, “我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一个两岁半,一个一岁,而我当时四岁,我是最大的。我们尽管年纪很小,但已经熟悉了炮弹射击。我们知道这不是飞机扔下的炸弹,而是大炮射出的炮弹。听声音我们就能辨出来是我们的或者不是我们的飞机在飞,离我们是远还是近投下的炸弹。”而十二岁的已经是游击队的得力干将。死亡遍地都是,认识的、不认识的,自己人、敌人。
“我错过了童年时代,它从我的生活中一闪而过。我是个没有童年的人,代替我童年的——是战争。”
陀思妥耶大斯基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为了和平、我们的幸福、永恒的和谐,为了它们基础的牢固,需要无辜的孩子流下哪怕仅仅一滴泪水,我们是否能为此找到一个充分的理由?
他自己回答道:这一滴泪水不能宣告任何进步、任何一场革命,甚至于一次战争的无罪。它们永远都抵不上一滴泪水。
还是想感叹,这个民族经历的苦难比谁都多,比谁都深刻,但依然在纵容悲剧重演。
14,The Waste Land & 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
By T. S. Eliot
太美了吧!
第一次读T.S艾略特的诗,其实买好多年了,怕看不懂一直没勇气拿起来。但,太美了吧!这本是两个诗集的合版——艾略特的第一本诗集《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和《荒原》。话说《奥本海默》奥本海默拿那本很厚的合集是什么版本,我想买。
看的时候我是先自己读两遍,琢磨琢磨,再找一下解析。《荒原》的解析我整理了一份,有需求的可以找我要。我是找的英文解析谷歌翻译成中文,可能不那么精致,不过用来大致理解意思足够了。
《Prufrock and Other Observations》里的第一首“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好像Bob Dylan那首Desolation Row啊。我还特意搜了一下,居然真得有几个意境是从艾略特这首里借鉴的,比如美人鱼的运用。我是觉得开头的画面很像,有点忧伤的很潮湿的夜晚的街,破败肮脏,残留着欢愉过后的痕迹,窗口的晚间工作服务者在疲惫地发呆。流浪的人渴望捡到温暖,或者爱情。
Let us go then, you and I,
When the evening is spread out against
the sky
Like a patient etherized upon a table;
Let us go, through certain half-
deserted streets,
The muttering retreats
Of restless nights in one-night cheap
hotels
And sawdust restaurants with oyster-
shells:
Streets that follow like a tedious
argument
Of insidious intent
To lead you to an overwhelming
question ...
Oh, do not ask, "What is it?"
Let us go and make our visit
15,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
作者 马尔克斯
一艘从美国莫比尔市维修好后返航的哥伦比亚军舰,在即将抵达目的地时,不幸发生海难。当时八名水兵落水并失踪,哥伦比亚联合美国驻巴拿马运河区部队立即展开搜索。四天后,搜寻结束,失踪水兵们被正式宣布死亡。然而,一周后,他们当中的一位气息奄奄地出现在哥伦比亚北部一处荒僻的沙滩,他在一只随波逐流的筏子上没吃没喝得度过了十天。
每天傍晚五点,鲨鱼群准时出现,几番试图把他变成晚餐。万幸,鲨鱼只咬掉了半根木桨。第五天抓住一只小海鸥,试图生食,但拧断脖子、拔毛之后,太血腥吃不进去,放弃。并在之后几天反复自责,因为水手们一向爱护海鸥,海鸥出现的地方意味着陆地不远了。第七天获得一条鱼,在刚咬了一口后被鲨鱼截走。第九天幸运地获得了一截树根,汁液粘稠,带着一点甜甜的味道,他连带渣滓一起吞了进去,这是十天以来他唯一摄取的食物。
所以,这是一个在海上孤独等死但最终活下来的故事。
“那天上午我已经在生与死之间做出决定,我选择了死。可到现在我还活着,手里还握着半截断桨,准备为了活下去而奋力一战。我这是在为唯一一件我已经毫不在意的东西而奋战吧。”
16,维米尔画册
用来缓解旅途焦虑的小册子,毕竟维米尔真得好安静好美啊。所以算是断断续续翻完的。印象比较深的是高铁上看了一会儿,旁边的大哥在电话沟通业务和抖音解压之间反复切换,倒不觉得他吵,反而觉得时空地点和看这本书的本意不太搭。甚至那一刻我都不太需要缓解焦虑,我的焦虑丢在嘈杂的环境中显都不显,反而有了几分舒适的安全感,是熟悉自在的感觉吧。
好的,结束。
4 个回复
流水清茶 - 爱臭美的小个子
赞同来自: 就叫我小鱼吧
又到了一年两度,看你的书评,表示惊叹,又表示我也想看这本书,实际啥也没看的时候了。
虽然没有看书,但是看你的书评,就相当于看了吧!
你写的超级超级好,我得分好几次才能看完。
现在看的是第三本娃娃兵和第九本安妮的日记,这两本刚好是关于战争的。
安妮这个小姑娘的日记看得我快哭了,安妮他们一家为什么在战争的最后还是被抓到了?真希望他们能活下来。
娃娃兵,都是母亲的孩子啊,两边都伤痕累累。为什么发动战争,战争的这些罪责,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哒小鸣 - 拥有单一功能审美原则的搭配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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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y-Dick我看的是中译本,刚看了一个开头,感觉太有意思了,作者特别幽默,说他孤独到看到一个送葬队伍就要尾随...不过还没看完,后面就难读了吗?
《奥德赛》居然还没被好莱坞拍成电影吗?OMG,真是不可思议,这拍出来不比阿凡达2好看一百倍吗?
艾略特的诗有更简单的吗?为啥你贴的这首我只能读懂When the evening is spread out against
the sky这一句😂(不过有一说一确实好美,而且虽然汉语可以翻译成夜幕降临,但终究被用滥了,看到这种英语的表达就很爽)
你这句话笑死我了,“我的焦虑丢在嘈杂的环境中显都不显”....这似乎就印证了前面成功学在pua你的那个社会化的好处😂
流水清茶 - 爱臭美的小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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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是失散的姐妹……你不说,,我都没有意识到我为什么那么不喜欢去剪头发。
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不喜欢去剪头发,想到就头疼的地步。我自己的以为是就是不喜欢那个环境那个味道,还有陌生人给我洗头等等。但是换成任何一家理发店,我都不喜欢。
我有好几次呢,让老王给我剪,给我剪的狗啃一样,我也能忍,长长就好了。真的就是不喜欢去剪头啊!
你怎么自己给自己剪啊,快说说,我看看我能不能行!
Jasmine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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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本书,那个封面
别轰我,真的不是来砸场子的。
就是看到这幅画,忍不住我也发一幅
“甚至那一刻我都不太需要缓解焦虑,我的焦虑丢在嘈杂的环境中显都不显,反而有了几分舒适的安全感”
真的,焦虑也是需要生存土壤的。所以不开心的时候,出去走走吧。换个环境就能换一种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