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书评


善良的人在歌唱
——读《To Kill a Mockingbird》
Oh! Alabama,坐落于美国南方的广阔土壤,密西西比河缓缓淌过,世代孕育出一颗坚硬而苦涩的黑色果实——保守。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片四季不分、燥热异常的土地。
故事要从1932年的一个小女孩开始讲起。Maycomb是个与周遭毫无差别、极不起眼的小镇,六岁的Scout就出生在这里。她有个年长四岁的哥哥Gem。爸爸Atticus年近半百,是镇子上的律师,为人很是谦和,深得镇上居民的尊敬和喜爱。
燥热的夏日街头是孩子们的地盘。Scout、Gem和邻居Miss Rachel来过暑假的侄子Dill可以算得上称霸整条街了,但有栋房子他们却始终不敢踏足——邻居Mr Radley的家。传言Mr Radley 的小儿子Boo Radley身高两米多,眼大如铜龄,可以手撕活蹦乱跳的小松鼠,几口吞下更是不在话下。但他从不肯在白天出门,只在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才会出来找吃的,要是这个时候哪个小孩不听话呀,呵呵。。。
危险的禁地也总是散发着诱惑的气息。三个孩子几次三番忍不住试探,想知道Boo Radley真容到底为何,为此干了不少调皮捣蛋的事儿。慢慢地暑假过去了,然后慢慢地一个学期又结束了。。。转眼孩子们长了三四岁。
这年别无其他,唯一有区别的是爸爸好像接了一个很麻烦的案子,被告人叫Tom Robinson。此时书将过半,大幕拉开,好戏才正式开场。
Tom Robinson因强奸罪被逮捕,法官指定atticus作他的辩护律师。一个白人不遗余力为黑人辩护,这在当时种族隔离的社会是不被接受的。镇子上一度尊敬Atticus的人开始公然叫板,他的姐姐也极力反对,认为他是赌上了整个家族的声誉。但Atticus 仍然坚持,而真相也终将在庭审那一天水落石出。
从内容上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阅读性很强的书,无论是故事性还是语言流畅度,都没有障碍。而且悬念感强,非常吸引人。虽说是上世纪的名著,但完全不会枯燥乏味。我本来还以为自己得花上半个月,没想到还不到一周就翻完了。所以强烈推荐,无论哪个年龄段都很适合。如果想看英文原著的,这本也是不错的选择,语言很简单。另外电影我也找出来看了一下,改编的还是很不错的,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观看。主演是格里高利,好莱坞六七十年代的大帅哥。另外我最喜欢的是扮演Scout的小演员,简直和我想的一模一样,古灵精怪,有点男孩子气的小可爱。但电影有个小缺点,就是冲突不够明显。我觉得这个本子如果给现在的好莱坞编剧,应该能改得更好。而且现在电影行业的剪辑、摄影等技术都比以前进步了很多。之前我看过两版《大地惊雷》,老版和《杀死一只知更鸟》都是六十年代,也是个很棒的故事,但确实不如2010年科恩兄弟那版来得更具戏剧张力。
说回书本身。这本书在美国文坛上举足轻重的地位绝不单单是它内容的可读性,更多的是它的历史意义。《杀死一只知更鸟》发表于1960年,作者Harper Lee凭借这本书拿到了当年的普利策奖。20世纪60年代可以算是美国黑人平权运动最重要的历史阶段。1954年,时任大法官厄尔·沃伦领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起了一场“自由主义”宪政运动,逐渐开始摧毁美国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自此之后一系列黑人平权陆续开始。1954年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罢乘来反对公车上的黑白隔离措施;1963年马丁路德金博士在林肯纪念堂面对二十五万民众发表《I Have a Dream》演讲,将民权运动推向高潮;同时还有1967年的洛文诉弗吉尼亚案,判决禁止公立学校和公共场所内的种族隔离、裁定包括弗吉尼亚在内的17个州反异族通婚法违宪等等。正是在这一波波的民权声浪中,《杀死一只知更鸟》横空出世,作者把背景放在了距离自己三十年以前的南方州,与当时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形成强烈反差,似乎是来自历史的呐喊,更是对自由与平等的渴望!
在写这些的时候,我不禁想到这两年美国的民权运动。去年的“弗洛伊德案”和书中的TOM ROBINSON很是相似,而今无论是舆论还是结局都大相径庭,这是历史的进步;但再看亚裔在美国的平权进程,却也觉得历史走得还是太慢。其实细数下来也才短短几十年,争取平权的脚步似乎才刚刚迈出。我辈并非在反观历史,而恰恰身处历史进程之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第二个历史意义在于对法制的思考。全篇中我最喜欢的就是Atticus在法庭上最后的陈词:
But there is one way in this country in which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there is one human institution that makes a pauper the equal of a Rockefeller, the stupid man the equal of an Einstein, and the ignorant man the equal of any college president. That institution, gentlemen, is a court. It can be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the humblest J.P.court in the land, or this honorable court which you serve. Our courts have their faults, as does any human institution, but in this country our courts are the great levelers, and in our courts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I’m not idealist to believe firmly in the integrity of our courts and in the jury system——that is no ideal to me , it is a living, working reality. Gentlemen, a court is no better than each man of you sitting before me on this jury. A court is only as sound as its jury, and a jury is only as sound as the men who make it up. I am confident that you gentlemen will review without passion the evidence you have heard, come to a decision, and restore this defendant to his family. In the name of God, do your duty.
这段话实在太振奋了。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地方可以不管你的身份、信仰、肤色、财产,允许你以一个独立的人格存在——无高低贵贱之分,与他人平等的独立人格,那就是法庭。
书中Jem对审判结果很不服,他对父亲说,法律出了问题,我们应该改一改陪审团制度,应该是法官一个人说了算。Attcicus笑了,他说,
I think maybe there might be a better way. Change the law. Change it so that only judges have the power of fixing the penalty in capital cases.
You’d be surprised how hard that’d be. I won’t live to see the law changed, and if you live to see it you’ll be an old man.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司法程序真的没有太多改变。但TOM ROBINSON和“弗洛伊德案”却是完全不同的结局,这是为什么呢。是否可以算民主与法治相互制衡的结果?“法治”是一个社会最健全的机制形式,但如何获得稳定的法治,这似乎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缺失了民主的法治会带来权力失衡,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只能算作空谈;而过多的民主会不会带来“多数暴政“?这段父子对话放到现在依然值得我们思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个意义在于人性的探讨。今年奥斯卡颁奖典礼上CHLOE ZHAO提到了一句我们中国人自小就会的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知更鸟是善良的象征,自心底流淌出的是愉悦的歌声,是善良的歌声。
Shoot all the bluejays you want,if you can hit’em, but remember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Mockingbirds don’t do one 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nd up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corncribs,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That’s why it’s a sin to kill a mckingbird.
TOM ROBINSON是善良的,他愿意帮助孤独的人;MR CUNNINGHAM是善良的,他愿意竭尽所能报答别人善意的帮助;ATTICUS也是善良的,他诚恳、正直,永远愿意看到别人最温柔的一面。他教育孩子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until you climb into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能有这样的父亲,是孩子们的幸运。善良是我们小时候学过的品质,但似乎在成人世界它变得不再重要,甚至可笑,我们应该反思。

同时这本书中也探讨了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性话题——如何回应仇恨。ATTICUS在镇上的人意欲攻击他时,他仍回之善意和信任。SCOUT在学校得知了二战纳粹对犹太人的所作所为之后,问父亲犹太人可以仇恨吗。ATTICUS的态度是,他们可以选择仇恨,但也可以放下。我前几日看了一部电影——斯皮尔伯格的《慕尼黑》,探讨的正是这个话题。电影背景是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以色列运动员被恐怖分子劫持并残忍杀害,之后以色列摩萨德派间谍在世界各地展开猎杀和复仇行动。斯皮尔伯格本身就是犹太人,但在电影中他对这一做法是持某种程度的否定态度的。let the dead bury the dead是否真的可以move on,没有人知道。我们中国人讲求“冤冤相报何时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改变人生的好书是否存在我存疑,但带给你一个畅快的周末的书就是它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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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洁

赞同来自: 小莉 流水清茶 深水鱼


最近一段时间整理书评,我忽然发现其实书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而是写给自己的,是在给自己交作业。
写书评是个整理思绪的过程,常常会觉得需要挖空自己现阶段所有的想法,并以文字形式严丝合缝地整理出来。这个过程很痛苦,痛苦在于你会发现自己太过匮乏;但也会很有成就感,因为匮乏会强迫自己查阅相关资料来充实自己的观点,慢慢得说服自己、坚定自己。
当然,也有可能突然发觉自己的想法不堪一击,彻底催毁,重新再来。

哒小鸣 - 拥有单一功能审美原则的搭配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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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半天被你说的云里雾里,所以《知更鸟》的结尾是黑人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

流水清茶 - 爱臭美的小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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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这个书评,真的太开心了!

流水清茶 - 爱臭美的小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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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好明晰,又思路清晰,尤其喜欢你纵向时间轴上的对比:当时的美国的民权运动,和现在的民权运动,这是我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
如果这样对比,民权运动是有进步的,那么也是可喜的对不对?站在历史的长河岸,看水急水缓,可能会觉得水流的太慢了,进步也太难了,但是只要是有进步,就是好事的吧?
TOM ROBINSON是善良的,他的善良给他带来了灾难,ATTICUS也是善良且正义的,他没有维护住TOM的善良,但他尽力了。关于善良,或者说良知,我其实觉得那天ATTICUS晚上坐在了监狱的外面,他料到了黑夜里杀气腾腾的奔涌而来的人,但是他其实没有抵御的方法的。那个晚上,不明所以的妹妹,其实是不是唤醒了那些人心里的一点点良知。妹妹其实没有劝说,也没有明白这些人要干什么,只是这些人他们也是有孩子的,也是别人的家人,不想让个可爱的小人蒙尘,不能让妹妹染上这世间的险和恶,所以退去了。
特别喜欢看你的书评,写的太好了,太细致了,太多我表达不出来的话,你写的理性又温柔。谢谢你的分享,让阅读这本书,有了更多的体验。我觉得我今晚可以回去再看看这本书。爱你!

信马由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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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好,我也喜欢看完一本之后写书评。对的不是给别人,主要是写的过程自己再去温习一下看的书。有空我也看一下这书和电影。

SKY - 快奔四了,过年肥了不少,得减了,腿短,且小腿粗,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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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好!我也想看看这本书,是电子书还是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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